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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水道里的命案(续昨)

1999-03-2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余官伟何许人也?

此人中学毕业后因斗殴被判刑10年,刑满释放不久,又因流氓违法被劳教,解教后又因扒窃被判刑2年,继而又是扒窃被劳教,这次是解教回来不到一年。综观余官伟的人生履历,自17岁以后断断续续一直在吃官司,可谓劣迹斑斑,屡教不改。当时,余官伟39岁。

老吃官司的余官伟被拿下后,面不改色心不跳,显得若无其事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整整一个小时不着边际地闲聊。到了凌晨3时,技术室化验报告出来了,那水斗边的血迹和沙发毛巾毯上的血斑为人血。这下,刘道铭他们信心倍增。开始攻克余官伟这个“堡垒”。

谁知,余官伟得知化验报告的结果后,不攻自破,10分钟后就“开牙”了。又谁知,他一开口,简直令刘道铭他们吓一跳。他说,他杀了5个人,4女1男。那话语显得轻描淡写,比杀5只鸡还轻松。

“你是否在开玩笑?”刘道铭不相信,笑笑后问道。

“一点不开玩笑。”余官伟说得一本正经。

于是,他供出了同案犯徐福根和李颖。徐福根、李颖夫妇熟睡之际,双双被捕获。同时从余官伟家搜得菜刀、钢锯条、剪刀等作案工具,又从沙发套上发现大量血迹,经检验血迹既有O型血,又有B型血,还有AB型血。

畸形的“三足鼎立”

谋杀是一种邪恶。但我们这个案子除了邪恶残忍之外,还有不少复杂的社会内容。比如,余官伟、徐福根、李颖这二男一女的“三足鼎立”就是一种很畸形的现象。

徐福根,1957年生,上海某浴室工作人员。其妻李颖,1958年生,原色织二厂挡车工,1994年辞职,在某饭店打工。从年龄上来看,当时余官伟39岁,徐福根37岁,李颖36岁。徐福根、李颖夫妇结婚多年,虽不富裕,日子过得还算平稳,至少有温饱,而且徐福根借了些钱买了一辆幸福摩托车,业余时间载客赚点钱。要不是余官伟同李颖勾搭成奸,徐福根的这个家还是能维持下去的。1993年春季,李颖在天港饭店点心部当服务员,余官伟常去那里吃饭,结识了李颖。那时候,余官伟刚从宁波解教回来,同李颖结识以后,觉得李颖待他不错。这种“不错”无非是说话客气点温和点,当然还伴有甜甜的笑。所以,他这堆“干柴”,经李颖轻轻一点就“熊熊燃烧”起来。他经常到李颖店里帮她洗碗,下班后又送她回家。继而,余官伟到李颖家作客,吃饭,有时就宿在李颖家。作为丈夫的徐福根也真豁达,竟能容纳老婆的男友作为常客。某一天夜晚,徐福根搓麻将没有回家,余官伟便睡到了李颖的床上。后来,李颖又经常到余官伟家上床。一天下午,徐福根找老婆,找到余官伟家,见老婆躺在余官伟床上,进一步证实自己的老婆同余官伟“甩”上了。其实,徐福根心里早就有数,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你可以同人家搞,我也可以搞人家,徐福根的这种心态,使三者“和平相处”,既不吵闹,也不翻脸,太平无事。

第一起谋杀案就是在这种畸形的“三足鼎立”中延伸出来的——

卖淫嫖娼起风波

且说李颖有个女同事叫吴爱翠,32岁,与李颖关系不错,经常到李家来玩,麻将搓到深更半夜就睡在李家。吴爱翠也是辞职的,说她是卖淫女,八九不离十,她曾因卖淫敲诈被劳教过二年。但游手好闲是肯定的。而问题又是出在似卖淫非卖淫之间。徐福根不是有个逻辑吗,老婆同人家搞,我就搞人家。一天,李颖上夜班不回家,徐福根就同吴爱翠搞上了,事后给她200元,这种关系时有发生。可李颖不知道。1994年春节过后,吴爱翠又到徐家,徐福根再次同她发生性关系,还是给了她200元。事后,徐福根想想不合算,一次200元,10次2000元,哪来这么多钱。再想想,自己老婆同余官伟睡,一分也没进帐,而自己开销如此之大,实在不是生意经。于是,徐福根想了一个办法,买了些安眠药,等吴爱翠来了后,趁她迷迷糊糊时同她发生性关系,由此赖掉200元钱。

1994年3月5日傍晚5时光景,吴爱翠来了。这天,余官伟和李颖都到外面搓麻将去了。徐福根要求同吴爱翠发生关系。吴爱翠不同意,徐福根欲火难熬,就骗她,说加倍给钱,什么几千几千的(据徐福根交代说六七千)。吴爱翠明知六七千是不可能的,但加个倍问题不大,于是同意了。徐福根让她喝了一杯麦乳精。吴爱翠根本不知这麦乳精里有药,喝下去后没多久就迷迷糊糊。徐福根将她扶到床上,脱去她的衣裤,同她发生关系。这吴爱翠早已没有感觉,一觉睡到天亮,头脑清醒后便向徐福根讨钞票。徐福根原本就想赖帐,说没有。这下,吴爱翠火冒三丈,厉声喝斥,你不给2000元,我就去公安局告你强奸我。就在徐福根和吴爱翠争吵时,李颖和余官伟回来了,两人在楼下听明了楼上吵架的内容。李颖丝毫没有责怪老公。说白了,她也没有资格骂老公。相反,她劝吴爱翠不要告。吴爱翠愤然不平,说,这种人太不上路,让我吃安眠药,搞我,还想赖帐,不行,一定要给我2000元,不给,就告。口气相当硬。一点不给李颖的面子。李颖想息事宁人,为老公挽回点面子,就答应给钱,并上楼拿存折,准备到银行取钱。徐福根执意不允,一把夺下李颖手里的存折。吴爱翠见状,大为恼火,嚷嚷不休,告,一定要告。随后拂袖出门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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